晚清名臣丁寶楨的“官道”
王志龍
湖南省岳陽市,古稱巴陵,又名岳州。清咸豐十年(1860),時年40歲的晚清名臣丁寶楨由翰林院空降此地出任知府。不惑之年即官居四品,雖然比不得今日有些“80”后的火箭擢升,但也算年少得志了。
岳州濱八百里洞庭,湖中舟船往返,若遇惡風(fēng)黑浪則檣傾楫摧,過往客商常有溺亡。上任伊始的丁知府乃集捐巨款,倡議水上救生活動,并稟請開局設(shè)立救生船只,詳定章程,此為岳州救生局之濫觴。次年丁轉(zhuǎn)任長沙知府。俗語云,為官一任,造福一方。短短一年時間,丁寶楨就辦了件流譽至今的民生實事。
丁寶楨的長子丁體常,按現(xiàn)在的說法也是身份顯赫的“官二代”,亦仕途風(fēng)順。光緒五年(1875)任廣東布政使,旋署廣西巡撫。與當今的厚黑鉆營不同,丁寶楨告誡兒子曰:“不可妄取民間一錢。如公余之內(nèi)稍有贏余,即以之救濟窮苦貧民!薄爸磷龉僖皇,原是講求做事,其補署一切,應(yīng)聽之天命。萬不可有心其間,一涉有心,即易入于鉆營,將順卑鄙一路,切毋以此為念。立定腳跟,做人做事,方是大丈夫所為!眲(wù)必“以愛民養(yǎng)民為第一要事,即所謂報國者亦不外此。蓋民為國本,培養(yǎng)民氣就是培養(yǎng)國脈。得民心樂,民氣和則不亂,而國家于以平康,此即報國也。爾以后務(wù)時時體察此言,立心照辦。不使一事不可對民,一念不可對民。凡有害民者,必盡力除之;有利于民者,必實心謀之。我自盡其心,而百姓愛戴不忘,甚可感也! 丁體常在山西署蒲州知府任上時,丁寶楨特意書函囑:“下鄉(xiāng)務(wù)須少帶人,州縣供應(yīng),一切全刪。自己吃用、一應(yīng)跟人、書役,均自己發(fā)飯食!贝烁孀訒卸殬E還言及,從前吾在岳州,即是肯下鄉(xiāng)之故,是以至今岳人猶感戴之。再下鄉(xiāng)尚有一極好處,遇民間有官事,可以隨處審斷,較之在城審斷,民尤感激。以其在鄉(xiāng)審斷,可免在城花訟費陰陽怪氣,此是百姓第一感激官之事,爾可勉之。
丁寶楨是洋務(wù)運動重要成員,累官至山東巡撫、四川總督。當時四川吏治腐敗,財政赤字巨大,慈禧對丁寶楨寄予厚望,特為他書寫了《國之寶楨》的條幅。其任期內(nèi)創(chuàng)辦的山東、四川機器局,成為兩省近代工業(yè)的開端。尤其令人稱道的是,丁一生剛直不阿,為政清廉,法度嚴整,嫉惡如仇,凡貪贓枉法者,蒼蠅老虎一起打。史傳“前門接旨,后門斬首”,智殺驕橫不法的大太監(jiān)安德海,即為朝野震驚的一幕。
就是這樣一員敢在太歲頭上動土的封疆大吏,卻因俸祿多用于濟困助教,病危時債臺高筑,只好上奏朝廷:“所借之銀,今生難以奉還,有待來生含環(huán)以報”。喪歸時,靠僚屬集資方成行。不僅光緒帝為之動容,稱“遽聞溘逝,悼惜殊深”,更有川、魯、湘三地士紳百姓“郊野祭吊”,進而立祠祀奉,這是何等崇敬的褒獎和愛戴。
唐太宗說,以人為鏡,可以明得失。盡管丁寶楨只是一位舊時的官吏,但如今的公仆們,能否以他為鏡呢?
(此文首刊2013年9月13日《湘聲報》“讀書·滄!卑)